一、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因家庭及其他突发事件、临时发生意外等困难影响正常学习生活时,可向所在培养单位提出困难补助申请,如实填写《武汉大学研究生困难补助申请表》(此表可从研究生工作部网页、研究生资助网网页上下载)。
二、院系负责人根据研究生的困难补助申请条件和研究生困难实际情况进行审核,并在《武汉大学研究生困难补助申请表》中签署建议金额,并签名加盖院系公章后将困难申请表退还申请人。
三、研究生本人持院系签章的《武汉大学研究生困难补助申请表》、学生证和身份证到研究生工作部进行审核。
四、研究生工作部对申请学生的身份、申请理由等情况进行审核,并根据学生的实际困难签批适当的困难补助金额,由研究生工作部负责人签字并盖公章。特殊情况的,请示上报相关领导审批。
五、研究生工作部经办将审批签字盖章后的《武汉大学研究生困难补助申请表》发还给申请人。
六、申请人持签批的《武汉大学研究生困难补助申请表》以及相关的身份证明直接到学校财务部学生科办理手续领取困难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