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季开学后进行国家奖学金政策宣传并布置评审工作——学校下发国家奖学金评选通知,确定各学院(系)分配名额——各学院(系)10月初组织学生申请国家奖学金——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初步审核申报材料并组织召开答辩会——答辩后确定推荐名单在本单位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后将推荐名单上报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对各评审委员会提交的推荐名单进行审查后,提交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进行审定——审定结果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评定结果报送教育部——向获奖学生发放奖学金和证书(奖学金通过银行卡发给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