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用工单位通过研究生资助管理网、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发布招聘信息。
2、研究生登陆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进行岗位申请,并填写《武汉大学研究生“三助”岗位申请表》,由导师、所在培养单位签署意见、盖章后送聘用单位。
3、用工单位根据学生的课余时间及相关条件录用合适的学生,并与受聘学生签订《武汉大学研究生从事“三助”工作协议书》。
4、用工单位应安排专门时间对受聘学生进行统一岗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工作职责、岗位要求、劳动纪律、学校有关文件规定等。
5、用工单位根据受聘学生的工作情况严格考核,并依据考核情况及工作考勤核定其劳酬。学生务必到武汉大学信息门户确认自己的个人信息(特别是所绑定的银行卡号及身份证号),确保工资发放无误。
6、用工单位填报《武汉大学研究生“三助”工作考核表》,将研究生助管工作劳酬上报至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助研、助教劳酬由用工单位自行发放。
7、由研究生工作部审核全部研究生助管工作劳酬,并上报财务部统一通过银行卡发放劳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