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
根据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开展2020年度台湾学生、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1]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我校2020年度台湾学生、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各港澳台及华侨学生培养单位遵照《武汉大学港澳台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试行)》(武大港澳台字[2009]118号)文件有关要求,结合培养单位实际情况,组织好本次评审工作。
二、根据《关于开展2020年度台湾学生、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文件规定,本年度台湾学生、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类别、等级及奖励标准为:
本科生奖学金:特等奖,每生每学年8000元;一等奖,每生每学年6000元;二等奖,每生每学年5000元;三等奖,每生每学年4000元。
硕士研究生奖学金:特等奖,每生每学年20000元;一等奖,每生每学年10000元;二等奖,每生每学年7000元;三等奖,每生每学年5000元。
博士研究生奖学金:特等奖,每生每学年30000元;一等奖,每生每学年15000元;二等奖,每生每学年10000元;三等奖,每生每学年7000元。
三、申请港澳台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的学生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认同一个中国,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三)学习勤奋,评奖学年无必修课不及格现象;
(四)积极参加学校、院系各项活动,富有团队协作精神;
(五)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学校正常秩序。
四、2021年3月15日上午前,请各培养单位将公示结束后的《台湾学生奖学金推荐名单表》、《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推荐名单表》分别报至学工部学生事务办公室、研工部学生事务办公室。同时将相关学生的申请表、评审计分表、成绩单原件、科学研究与创新成果有关资料复印件、社会工作与学生活动证明材料复印件和荣誉证书复印件等资料分别报至学工部学生事务办公室、研工部学生事务办公室。
五、2021年3月17日,在召开奖学金评审工作会议后,公示全校台湾学生奖学金建议获奖名单、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建议获奖名单。如有异议,请于2021年3月24日上午前反馈至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联系人:学工部 苏老师 68756367 研工部 储老师 68754362
附件:
1.台湾学生奖学金申请表
2.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
3.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计分表
4.台湾学生奖学金推荐名单表
5.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推荐名单表
学生工作部
研究生工作部
2021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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