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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news

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度茅台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  文章来源:    点击次数:  更新时间:2021-11-08 21:49

各相关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鼓励研究生投身学术、刻苦钻研,提升全面素质,根据《武汉大学“茅台奖学金”捐赠协议》等相关文件要求,现将2020-2021学年度茅台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经济与管理学院、艺术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在校全日制研究生。

二、评选标准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尊师好学,诚实守信,乐于助人,道德品质表现优良;

4.学习刻苦,成绩优异。

满足以上条件的前提下,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优先考虑:家庭经济困难;获得省市级 “三好学生 ”“优秀学生 ”等荣誉称号;在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特别突出;为社会、学校(院、 系)发展建设做出贡献。

三、名额分配及奖励标准

经济与管理学院3人;生命科学学院3人;艺术学院2人。

奖励标准:5000元/人。

四、评选程序

请有意向申报茅台奖学金的研究生通过“智慧研工”系统进行申报,经导师同意后,报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专项奖学金评审线上操作手册)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专项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核申请者的材料,择优推荐候选人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候选人申请表、成果汇总表纸质版(加盖公章)于11月25日前报研究生工作部学生事务管理与服务办公室。

联系人:储老师 027-68754362

徐老师 027-87109810

五、评选说明

1.同一学年度,研究生不得用相同学术成果获评学术创新奖、国家奖学金和不同专项奖学金;如研究生使用不同学术成果获评的学术创新奖、国家奖学金和专项奖学金,奖金和荣誉可以兼得。

2.申报各专项奖学金所使用的支撑材料获得时间须在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期间。

                       

                                                                         研究生工作部

                                                         2021年11月8日

 

  • 附件【附件1:专项奖学金评审线上操作手册.docx】已下载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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