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鼓励研究生投身学术、刻苦钻研,提升全面素质,根据《武汉大学“中海达奖学金”实施协议书》等相关文件,现将2020-2021学年度中海达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测绘学院、遥感信息工程学院、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测绘遥感信息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卫星导航定位技术研究中心、中国南极测绘研究中心品学兼优的全日制研究生。
二、名额分配及奖励标准
博士2人,奖励标准:8000元/人。
硕士6人,奖励标准:5000元/人。
三、评选标准
1.热爱祖国,热爱测绘遥感与地理信息事业,文明守纪,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达到学校体育锻炼标准;
3.学科知识扎实,实践操作能力强,具有创新精神和竞争意识;
4.研究生至少发表一篇高水平的学术论文,或有一项科研成果,或在校级及以上学科竞赛或科技活动中获奖;
5.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者优先。
四、评选程序
请有意向申报中海达奖学金的研究生通过“智慧研工”系统进行申报,经导师同意后,报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专项奖学金评审线上操作手册)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专项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核申请者的材料,择优推荐候选人并在单位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相关培养单位将推荐人申请表、成果汇总表纸质版签字盖章后于11月18日前报研究生工作部事务管理与服务办公室(当代楼A414办公室)。
联系人:储老师 027-68754362
徐老师 027-87109810
五、评选说明
1.同一学年度,研究生不得用相同学术成果获评不同专项奖学金;如研究生使用不同学术成果获评的专项奖学金,奖金和荣誉可以兼得。
2.申报各专项奖学金所使用的支撑材料,如学习成绩、科研成果、学科竞赛成绩等取得的时间须在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期间。
研究生工作部
2021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