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鼓励研究生投身学术、刻苦钻研,提升全面素质,根据《武汉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体系实施办法》(武大研工字〔2019〕12号)文件精神和《武汉大学雷军奖学金评审及管理办法》相关要求,现将2020-2021学年度雷军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武汉大学在籍的全日制基本学制年限内普通类二年级及以上博士、硕士研究生,硕博连读研究生转博第一年按硕士生标准参评(以上均不含定向、委培生)。
二、评选标准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优异,加权平均成绩排名处于本专业年级前10%;
5.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二)申请者还须满足以下条件中的任意一条
1.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或社会活动,获省部级及以上荣誉称号。
2.在省部级及以上的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创业计划大赛等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励。
3.在申报评选的学年里(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博士生至少2篇、硕士生至少1篇学术论文已在国内核心期刊及以上级别刊物发表(被SCI、EI、ISTP三大索引检索的,需要出示图书馆检索证明),所发表的论文,研究生应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参评时可视研究生为第一作者)。
4.研究生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译著或担任主编、副主编出版学术编著。
5.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我校为第一专利权人,研究生为第一发明人或设计人(导师为第一发明人,研究生为第二发明人,参评时可视研究生为第一发明人),获得授权专利。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本奖学金评定
1.受到学校违纪处分;
2.在学术研究中,有学术不端行为;
3.在科研工作或临床实践中,造成重大事件及损失;
4.参加非法组织及活动;
5.在申报评选的学年内有课程不及格现象;
6.无故未按学校规定注册;
7.其他有损学校声誉的行为。
三、奖励标准及名额分配
博士生:20000元/人,奖励10人;硕士生:20000元/人,奖励10人。
在奖励名额分配上,每个学院(系)每年最多有1个研究生名额,根据雷军校友的意见,计算机相关专业的研究生应至少有1个名额。
四、评选程序
请有意向申报雷军奖学金的研究生通过智慧研工系统进行申报,经导师同意后,报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专项奖学金评审线上操作手册)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专项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核申请者的材料,择优推荐候选人并公示(各单位限推荐博士1人,硕士1人),并将候选人申请表、成果汇总表纸质版(加盖公章)于11月5日前报研究生工作部学生事务管理与服务办公室。
联系人:储老师 027-68754362
徐老师 027-87109810
五、评选说明
1.同一学年度,研究生不能用同一学术成果获评国家奖学金、学校设立的学术创新奖和各类专项奖学金;用不同学术成果获评的,奖金和荣誉可以兼得。
2.申报奖学金所使用的支撑材料,如学习成绩、学术科研成果、学科竞赛成绩等取得的时间须在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期间。
研究生工作部
2021年10月21日
- 附件【附件1:专项奖学金评审线上操作手册.docx】已下载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