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支持学校教育事业发展,奖励和资助在校优秀学生奋发学习,近期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向我校捐资新设“长江电力奖学金”。根据《武汉大学“长江电力奖(助)学金”捐赠协议书》《武汉大学“长江电力奖(助)学金”管理办法》文件精神,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开拓创新、全面发展,现将2019-2020学年度长江电力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电气与自动化学院、动力与机械学院、水利水电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计算机学院、测绘学院、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外国语言文学学院品学兼优的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研究生。其中,硕博连读研究生转博第一年按硕士生标准参评。
二、评选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道德品质优良;
2.诚实守信,积极参加公益活动;
3.勤于学习,科研能力突出,在申报评选的学年里(前一年 9 月 1 日至当年 8 月 31 日),须至少有一篇高水平的学术论文发表或一项科研成果或在学科竞赛、科技活动中成绩优异;
4.勤俭节约,乐于助人,有很好的团结协作精神;
5.身体健康,生活习惯良好,积极参与体育锻炼。
三、奖励标准及名额分配
8000元/人
四、名额分配
电气与自动化学院 2 人
动力与机械学院 2 人
水利水电学院 2 人
经济与管理学院 2人
计算机学院 1 人
测绘学院 1 人
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 1 人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1 人
外国语言文学学院 1 人
五、评选程序
有意向参评长江电力奖学金的研究生在自评的基础上提出申请,填写《武汉大学研究生专项奖学金申请表》,经导师审批后,报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各相关研究生培养单位审核申请者的材料,组织评审,公示初评结果。
六、评选说明
1.同一学年度,研究生不得用相同学术成果获评学术创新奖、国家奖学金和不同专项奖学金;如研究生使用不同学术成果获评的学术创新奖、国家奖学金和专项奖学金,奖金和荣誉可以兼得。
2.申报各专项奖学金所使用的支撑材料获得时间须在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期间。
3.需提交相关材料包括:
①《武汉大学研究生专项奖学金申请表》
②《武汉大学研究生专项奖学金申请汇总表》
③ 学生获奖感言,需以第一人称口吻叙述,对象为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以上材料请务必于12月31日中午12:00前报研究生工作部,电子版材料同期发送至研究生工作部事务办邮箱:ygbswb@whu.edu.cn。
未尽事宜请联系:027-68754362
七、工作要求
研究生评奖评优工作是树立研究生典型、引导研究生全面发展的重要举措,各相关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在评奖评优工作过程中,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学校文件和相关管理办法要求,落实评奖评优的各个环节,做到通知到位、参评公平、评比公正、结果公开。
研究生工作部
2020年12月28日
- 附件【附件2:武汉大学研究生专项奖学金申请汇总表.xls】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1:武汉大学研究生专项奖学金申请表.doc】已下载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