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开拓创新、全面发展,根据《武汉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体系改革实施办法》(武大研工字〔2019〕12号)文件精神和《武汉大学“茅台奖学金”捐赠协议》等文件相关要求,现将2019-2020学年度茅台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经济与管理学院、艺术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在校全日制研究生。
二、评选标准
1.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尊师好学,诚实守信,乐于助人,道德品质表现优良;
4.学习刻苦,成绩优异。
满足以上条件的前提下,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优先考虑:家庭条件 贫困;获得省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等荣誉称号;在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特别突出;为社会、学校(院 、 系)发展建设做出贡献。
三、奖励标准及名额分配
研究生共8人,5000元/人;
经济与管理学院:3人
生命科学学院:3人
艺术学院:2人
四、评选程序
有意向参评茅台奖学金的研究生在自评的基础上提出申请,填写《武汉大学研究生专项奖学金申请表》,经导师审批后,报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各相关研究生培养单位审核申请者的材料,组织评审,公示初评结果,并将相关材料于12月9日前报研究生工作部,电子版材料同期发送至研究生工作部事务办邮箱:ygbswb@whu.edu.cn。
五、评选说明
1.同一学年度,研究生不得用相同学术成果获评学术创新奖、国家奖学金和不同专项奖学金;如研究生使用不同学术成果获评的学术创新奖、国家奖学金和专项奖学金,奖金和荣誉可以兼得。
2.申报各专项奖学金所使用的支撑材料获得时间须在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期间。
未尽事宜请联系:027-68754362
六、工作要求
研究生评奖评优工作是树立研究生典型、引导研究生全面发展的重要举措,各相关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在评奖评优工作过程中,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学校文件和相关管理办法要求,落实评奖评优的各个环节,做到通知到位、参评公平、评比公正、结果公开。
研究生工作部
2020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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