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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news

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度王星拱校长纪念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  文章来源:    点击次数:  更新时间:2019-11-16 21:47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开拓创新、全面发展,根据《武汉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体系实施办法》(武大研工字〔2019〕12号)文件精神和《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度于刚·宋晓奖学金等10项研究生专项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武汉大学“王星拱校长纪念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武大研字[2015]44号),现将2018-2019学年度王星拱校长纪念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化学与分子科学学院、生命科学学院、计算机学院在籍且基本学制年限内的全日制普通类硕士研究生;研究生出国、休学及保留学籍期间不能参评。

二、评选标准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公益活动;

(四)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异,学位课程成绩达到B及以上;

(五)科研能力显著,成果突出,在申报评选的学年里(前一年9月1日至当年8月31日),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以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在国内核心期刊及以上级别刊物发表学术论文,硕士研究生至少发表1篇。

2.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译著或担任主编、副主编出版学术编著。

3.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所授权发明专利,我校应为第一专利权人,研究生应为第一发明人或设计人(导师为第一发明人,研究生为第二发明人,参评时可视研究生为第一发明人)。

4.在国家级的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创业计划大赛等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励。

三、奖励标准及名额分配

化学2人 7000元/人

生科2人 7000元/人

计算机1人7000元/人

四、评选程序

有意向参评王星拱校长纪念奖学金的研究生在自评的基础上提出申请,填写《武汉大学研究生专项奖学金申请表》,经导师审批后,将相关资料报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评审;各相关单位于11月23日前将初评获奖名单等材料报研究生工作部审核并统一公示。

五、评选说明

同一学年度,研究生不得用相同学术科研成果获评研究生学术创新奖、国家奖学金和专项奖学金;如研究生使用不同学术成果获评两项及以上奖学金,奖金和荣誉可以兼得。

六、工作要求

研究生评奖评优工作是树立研究生典型、引导研究生全面发展的重要举措,各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在评奖评优工作过程中,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学校文件和相关管理办法要求,落实评奖评优的各个环节,做到通知到位、参评公平、评比公正、结果公开。

(一)研究生培养单位需严格按照王星拱校长纪念奖学金评选条件推荐参评人选,并对研究生科研成果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认真审查(如科研成果的原件、科研成果的起止时间等);

(二)请研究生培养单位严格按照工作及时间要求报送材料。

未尽事宜请联系:68754362

研究生工作部

2019年11月15日

  • 附件【附件1:武汉大学研究生专项奖学金申请表.doc】已下载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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