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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news

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度中海达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  文章来源:    点击次数:  更新时间:2019-11-16 21:31

各相关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开拓创新、全面发展,根据《武汉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体系实施办法》(武大研工字〔2019〕12号)《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度于刚·宋晓奖学金等10项研究生专项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以及《武汉大学“中海达奖学金”实施协议书》相关要求,现将2018-2019学年度中海达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测绘学院、遥感信息工程学院、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地信)、测绘遥感信息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卫星导航定位技术研究中心、中国南极测绘研究中心品学兼优的全日制研究生。

二、评选标准

1、热爱祖国,热爱测绘遥感与地理信息事业,文明守纪,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达到学校体育锻炼标准;

3、学科知识扎实,实践操作能力强,具有创新精神和竞争意识;

4、研究生至少发表一篇高水平的学术论文,或有一项科研成果,或在校级及以上学科竞赛或科技活动中获奖;

5、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者优先。

三、奖励标准及名额分配

博士2人8000元/人

硕士6人5000元/人

四、评选程序

有意向参评中海达奖学金的研究生在自评的基础上提出申请,填写《武汉大学研究生专项奖学金申请表》,经导师审批后,报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奖学金评定委员会审核申请者的材料,择优推荐候选人,并将候选人申请表、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汇总表11月23日前报研究生工作部事务与管理办公室,电子版材料同期发送至研究生工作部事务办邮箱:ygbswb@whu.edu.cn(奖助学金专用邮箱)。

五、评选说明

1、同一学年度,研究生不得用相同学术科研成果获评研究生学术创新奖、国家奖学金和专项奖学金;如研究生使用不同学术成果获评两项及以上奖学金,奖金和荣誉可以兼得。

2、申报各专项奖学金所使用的支撑材料,如学习成绩、科研成果、学科竞赛成绩等取得的时间须在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期间。

未尽事宜请联系:68754362

六、工作要求

研究生评奖评优工作是树立研究生典型、引导研究生全面发展的重要举措,各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在评奖评优工作过程中,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学校文件和相关管理办法要求,落实评奖评优的各个环节,做到通知到位、参评公平、评比公正、结果公开。

(一)研究生培养单位需严格按照中海达奖学金评选条件推荐参评人选,并对研究生科研成果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认真审查(如科研成果的原件、科研成果的起止时间等);

(二)单项奖学金评选中,研究生培养单位需对两名及以上的研究生申报对象进行排序。

(三)请研究生培养单位严格按照工作及时间要求报送材料。


                                                                                                                                                   研究生工作部

2019年11月15日

  • 附件【附件2:武汉大学研究生专项奖学金申请汇总表.xls】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1:武汉大学研究生专项奖学金申请表.doc】已下载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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