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开拓创新、全面发展,根据《武汉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体系实施办法》(武大研工字〔2019〕12号)文件精神和《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度于刚·宋晓奖学金等10项研究生专项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阮立平奖学金捐赠协议》、《武汉大学阮立平奖学金分配方案》等文件相关要求,现将2018-2019学年度阮立平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武汉大学先进制造相关专业品学兼优的研究生。
二、奖励标准及名额分配
研究生:12000元/人,奖励10人(动力与机械学院3人 ,电气与自动化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化学与分子科学学院、计算机学院、电子信息学院、网络安全学院各1人)
三、评选程序
有意向参评的研究生在自评的基础上提出申请,填写《武汉大学研究生专项奖学金申请表》,经导师审批后,将相关资料等报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评审;各相关单位于11月23日前将初评获奖名单等材料报研究生工作部审核并统一公示。
四、评选说明
1、同一学年度,研究生不得用相同学术成果获评不同专项奖学金;如研究生使用不同学术成果获评的专项奖学金,奖金和荣誉可以兼得。
2、申报各专项奖学金所使用的支撑材料,如学习成绩、科研成果、学科竞赛成绩等取得的时间须在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期间。
未尽事宜请联系:027-68754362
五、工作要求
研究生评奖评优工作是树立研究生典型、引导研究生全面发展的重要举措,各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在评奖评优工作过程中,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学校文件和相关管理办法要求,落实评奖评优的各个环节,做到通知到位、参评公平、评比公正、结果公开。
研究生工作部
2019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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