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开拓创新、全面发展,根据《武汉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体系实施办法》(武大研工字〔2019〕12号)文件精神和《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度于刚•宋晓奖学金等10项研究生专项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武汉大学宏图创展奖学金、奖教金评审及管理办法》等文件相关要求,现将2018-2019学年度宏图创展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测绘学院、遥感信息工程学院、测绘遥感信息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卫星导航定位技术研究中心、中国南极测绘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地理信息系统专业、法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等9个单位基本学制年限内在籍的全日制普通类二年级及以上硕士、博士研究生,硕博连读研究生转博第一年按硕士生标准参评(以上均不含定向、委培生)。
二、评选标准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须满足以下条件中的任意一条(成果认定有效时间为上一学年9月1日至当年8月31日):
1.博士生发表2篇及以上、硕士生发表1篇及以上高水平学术论文(SCI、SSCI、EI、A&HCI、CSSCI或者ESI高被引用论文、专业领域被认定的高水平论文),研究生应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参评时可视研究生为第一作者);
2.出版1部及以上学术专著、译著、编著,研究生应为第一、二作者或担任主编、副主编;
3.获得1项以上国家授权的发明专利,武汉大学应为第一专利权人,研究生应为第一发明人或设计人(导师为第一发明人,研究生为第二发明人,参评时可视研究生为第一发明人);
4.在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创业计划大赛等竞赛中获得国家级三等奖及以上奖励或在社会实践、社会活动中获得国家级及以上荣誉称号。
三、奖励标准及名额分配
一等:遥感信息工程学院1人,20000元
二等:测绘学院、测绘遥感信息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卫星导航定位技术研究中心、中国南极测绘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地理信息系统专业、法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各1人,10000元/人
四、评选程序
有意向参评宏图创展奖学金的研究生在自评的基础上提出申请,填写《武汉大学研究生专项奖学金申请表》,经导师审批后,报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奖学金评定委员会审核申请者的材料,择优推荐人选,并将相关材料(包括申请表、汇总表和申请者的支持性材料)于11月16日前报研究生工作部,电子版材料同期发送至研究生工作部事务办邮箱:ygbswb@whu.edu.cn。
联系电话: 027-68754362
五、评选说明
1、同一学年度,研究生不得用相同学术成果获评不同专项奖学金;如研究生使用不同学术成果获评的专项奖学金,奖金和荣誉可以兼得。
2、申报各专项奖学金所使用的支撑材料,如学习成绩、科研成果、学科竞赛成绩等取得的时间须在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期间。
六、工作要求
研究生评奖评优工作是树立研究生典型、引导研究生全面发展的重要举措,各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在评奖评优工作过程中,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学校文件和相关管理办法要求,落实评奖评优的各个环节,做到通知到位、参评公平、评比公正、结果公开。
(一)研究生培养单位需严格按照宏图创展奖学金评选条件推荐参评人选,并对研究生科研成果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认真审查(如科研成果的原件、科研成果的起止时间等);
(二)请研究生培养单位严格按照工作及时间要求报送材料。
研究生工作部
2019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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